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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保险代理公司
来源:宝信通保险服务  发表时间:2018-1-19 9:00:11

 前言:随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快速发展,给保险公司个险代理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导致如今有很多保险公司代理人对保险中介有了一种错误的理解。同时也给客户朋友带来了一些困惑。因此,特意写了这篇文章给大家解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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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保险代理人的界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保险经纪人的界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20159月份,中国保监会在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篇文件《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

 很多保险代理人就会问,我是某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我又不是中介,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到底有关系吗?是有关系的。

 谁说你不是中介?请问今天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是不是中介?

 很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被封闭的思维误导,错误的认为自己是保险公司的员工。经常听到“我生是谁的人,死是谁的鬼。”这种效忠是没有用的,是非常愚昧的!

 你的上帝,你要效忠的人是谁啊?

 是你的客户!

 给你发佣金的人不是保险公司,是你的客户!

 你要记住这一条,你就搞明白了。

 我们现在取消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以前考代理人资格证考试的时候,我们有一个定义要考:保险中介是指什么?

  有人记得这个定义吗?

  回去翻书,保险中介指的是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你们看看是不是这样定义的。

  好了,中介指的是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请问你们和保险公司签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签的是代理合同,你的身份是保险代理人。所以你就是中介的一份子!

  这篇文件指的就是与你有关的事情。千万不要认为和自己无关!

  再问一下,你在中介属于什么代理?

保险中介分三种代理:

第一种叫专属代理人,就是指只卖一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代理人。

第二种叫专业代理人,或者叫独立代理人,是可以卖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代理人!

第三种叫兼业代理人,比如银行、4S店等,他们的主业不是保险,但他们可以代售保险!

所以这三种代理都属于中介。

在中国保监会和当地的保监局,请问所有的代理人归哪个部门管?

中国保监会有个部门叫寿险部,是不是管代理人的啊?

根本不是

中国所有代理人,700多万代理人的主管部门叫保险中介部,管所有的代理人。


法律上定义清楚了,你就不会再盲目的认为你是保险公司的人了。你只是一个代理人。你没有一分钱的工资,你卖不出去保单的时候,你的收入就是零。


所以,你那个小卖部卖的可口可乐只是代理了可口可乐,并不能说明你就是可口可乐的员工!

和这有没有区别啊?是没有区别的,是一个道理。

所以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的这种法律关系!


之前我跟一个保险公司的大姐聊了很多次,我希望他能和我一起出来创业。

这个大姐每跟我交流一次就心动。但是回家就纠结,晚上一睡觉就痛苦。明天回公司早会一开会,就决定还是要在保险公司继续干下去。每见一次她就纠结一次,每见一次就纠结一次。后来我也烦了,她也烦了。最后我们最后一次见的时候,她和我说了一句话,每次见你都很痛苦,你给了我太多新的东西,但我又判断不准。我在那家公司干了十几年,你今天和我讲外面的世界听完后,我心乱如麻!


我说我不想破坏我们的关系,我只是想告诉你未来会变成这个样子。当她转身的时候,我跟她说了一句话,我说大姐,你不知道你是谁。她说我是某某保险公司的。我说你错了,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就知道了。今天有个小卖部的老板在做生意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农夫山泉的代理商。他看了一下小卖部的货架上没有农夫山泉,于是他就对小卖部的老板说:我把货放到你这里卖,你做我的代理,你卖我的货吧。结果小卖部的老板很生气的对他说:你别傻了,你没看见我货架上只卖可口可乐吗?我是可口可乐的人,可口可乐是世界500强,是世界最大的饮料生产商。你农夫山泉是农夫喝的饮料,不要来我这边卖。我生是可口可乐的人,死是可口可乐的鬼。如果你真有看到这样场景的时候,请问你会不会觉得好笑?你们都会笑,肯定会笑,为什么?哪有这种老板,你是不是逗我?是的,不会有这样的人的。因为这个老板很清楚,他是一个商人,他的上帝是谁啊?就是小区里的居民。居民要喝矿泉水他就进矿泉水卖,要喝可乐就进可乐卖,要喝啤酒就进啤酒卖。他所有的销售都是围绕着客户的需求来做,而不是为了厂家的需求而做。请问这个人是谁的人啊?这是客户的人。把这个问题想清楚,我们就知道自己是谁了。


 所以这篇文件讲到了深化中介市场的改革意见,和所有的保险代理人都有关。是大家共同的文件。

 建议大家今天听完我的会,回去搜一下这边文件。这篇文件将指导我们未来十年行业变革的方向的中国政府的文件。

 我觉得我们大家都回去好好读一下,除非你这个职业不准备做下去。浑浑噩噩的待下去,不如听听上面的声音。如果要往前走,一定要看这篇文件!

 

 这篇文件里最重要的一句话是:要形成一个自主创业、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


这是我们中国政府的文件里第一次正式的写了独立代理人这几个字。其实他吹响了中国保险代理人的独立化的号角。

真的,各位,十年后你们会看到这篇文件的作用。


以下是保监会官网原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9-2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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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2015〕91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中介是保险交易活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已经成为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在销售保险产品、改进保险服务、提高市场效率、普及保险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但总体看,保险中介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和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现就保险中介市场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战略部署和保监会深化保险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放开放活前端,管住管好后端,健全支持鼓励行业创新变革的体制机制;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一大批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经营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形成一个自主创业、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建成功能定位清晰、准入退出顺畅、要素流动有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形成主体管控有效、行政监管有力、行业自律充分、社会监督到位的四位一体保险中介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中介更好发挥对保险业的支持支撑作用,服务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精神,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的大胆放、放到位、放到底,把经营自主权还给市场;该管的大胆管、管到位、管到底,不折不扣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着眼长远发展,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分清轻重缓急,着力解决当前主要问题和矛盾,制定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渐次推进。

  三是支持试点,鼓励创新。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先行先试和创新变革,不断总结推广改革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

  清晰功能定位。坚持保险中介在保险交易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委托、在保险合同缔结履行各环节提供服务、取得报酬的基本职能定位。坚持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上发挥畅通信息、降低成本、促进效率的重要功能。坚持发展多层次、多成分、多形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

  改进准入管理。对专业中介机构,实行先照后证的准入程序,降低注册资本标准,实行公估机构注册资本认缴制;推行专业代理机构许可证分类制度,区分全国性和区域性机构两种类型,建立相应准入要求;适时推进专业代理和公估机构对外开放,扩大外资经纪机构经营范围。对兼业代理机构,坚持商业企业性、窗口便利性、业务兼营性和主业相关性准入标准,实施行业准入清单和代理险种目录,实行法人机构申报资格、法人机构持证、营业网点统一登记制度。对个人代理人,完善执业登记制度。

  加强退出管理。完善保险中介机构市场退出标准与程序,逐步形成机构自主退出和监管强制退出有机结合的退出机制。丰富市场退出政策工具,开展经营连续性审查,规范许可证到期换发审查,强化退出标准硬约束,加强执法查处,实现应退尽退,限劣扶优。

  (二)着力鼓励推动变革创新,提升中介服务能力。

  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创新发展。鼓励专业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在风险定价、产品开发、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反保险欺诈调查等方面主动作为,提供增值服务。鼓励专业中介机构走差异化发展之路,专业从事再保险经纪、人身险经纪、车险公估等业务。鼓励专业中介机构积极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为“一带一路”和海外项目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安排服务。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

  鼓励保险销售多元化。鼓励保险公司有序发展交叉销售、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等保险销售新渠道新模式。鼓励专业中介机构探索“互联网+保险中介”的有效形式,借助互联网开发形成新的业务平台。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企业开展保险中介服务行为。

  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坚持以有利于个人代理人职业规划、有利于保险业务发展、有利于有效监管为原则,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大胆先行先试,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代理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代理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完善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

  推动市场要素有序流动。鼓励专业中介机构兼并重组。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交易股权。允许专业中介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管理层股权、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三)着力强化自我管控,促进行业提质升级。

  强化专业中介机构治理内控。以全国性机构为重点,制定机构治理和内控指引,建立结构完整、责权明确、运转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业务、财务内控制度。强化法人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责任。

  强化兼业代理机构保险业务管理。建立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内控制度和管控机制指引,明确法人的主体责任,实行书面合规承诺和合规责任人制度。

  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明晰保险公司落实中介业务管控责任的监管标准和要求,推动保险公司自上而下完善管控中介业务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加强保单基础信息真实性监管,推动保险公司规范保单内容与格式,在保单上真实完整反映业务渠道信息。逐步实行中介费用集中支付。

  强化机构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管理信息化标准要求,推动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业务、财务管理系统对接和数据自动校验,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全流程信息系统管控。

  (四)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加强非现场监管。完善专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建立兼业代理机构保险业务数据报送制度,加强中介市场风险监测。改进分类监管,完善指标体系。实行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保费账户和佣金账户登记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专业中介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和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建立专门的相互保险组织,专业负责保险中介行业的职业责任保险保障和风险防范。

  改进现场检查。加快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的“双随机”现场检查制度,开展定期综合检查、不定期专项检查和临时监管巡查。

  提升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开发运用新型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有效对接,在平台上实现机构人员统一、交易实时清晰、监管及时有效、服务公开透明。

  完善监管制度。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修订监管规章,清理规范性文件,尽快建立以《保险法》为基础、以部门规章为主体、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保险中介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构建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与监管的长效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各保监局对辖区内保险中介机构、人员和保险中介业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系统联动,以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所在地保监局为枢纽,健全监管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加强重大监管行动协作。

  (五)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注重行业自律作用。

  支持发展保险中介行业组织。尽快推动成立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协会,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和市场需要,成立地方性保险中介行业组织。

  支持行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分类分层次的从业人员测试制度,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完善全行业统一的执业登记体系。构建保险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和独立个人代理人综合评级制度,健全完善保险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

  推动行业组织搭建平台。建立重大风险项目和行业人才信息平台,开发专业中介机构股权登记转让系统。

  (六)着力加强信息披露,发挥社会监督效力。

  强化机构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保险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定期披露和重大信息不定期披露制度,加强产品销售、理赔服务等各环节的信息披露。强化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从业过程中的信息告知义务。建立经纪机构佣金收取方式和比例向客户公开制度。

  完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披露渠道和平台,加大机构概况、行业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政务信息的对外披露力度,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工作,涉及监管理念转变和市场机制调整,与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变革紧密相联,各单位要加强统筹,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落实和推进工作。保监会成立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厅、财险部、人身险部、中介部、国际部、法规部、统信部、稽查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保监局应根据本地区情况,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相应工作机构。

(二)加强内部协作。保监会有关部门和各保监局要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财产险、人身险、保险中介领域改革要紧密结合,合力推进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密切外部协调。严格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保持一致,密切关注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商事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及进程,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和谐顺畅的外部政策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保监会有关部门和各保监局要高度重视改革举措的宣传舆论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行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行业共识,形成行业改革合力,共同推进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工作。

                                      中国保监会

                                  2015年9月17日


 

目前在实际运行中,保险代理人服务于保险公司,只可销售所服务的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中介机构则能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作出保险建议,并协助完成投保。保险超市把这些在保险中介机构就职的专业保险顾问称为“保险买手”。这些人最为接近IFA的状态,IFA即独立理财顾问(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or),站在中立立场,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针对性、个性化保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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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的发展历史

接下来介绍下保险中介的发展历史,这也是一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角逐的斗争史啊!当然,最后一定是Happy Ending(美丽结局),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手牵手过起了快乐的日子~

美国在1983年,保险公司代理人销售的保单占市场总额的62%,保险中介代理人销售保单仅占36%。在1997年,发生历史性拐点,保险公司代理人与保险中介代理人销量持平,之后保险中介的销售额就节节攀升,2005年至今已占据全美保险新单保费的半壁江山,成为消费者购买保险的首选渠道。

英国也一样,从1991年保险公司营销员占据新单保费68%市场份额,到2000年与保险中介代理人打平,再被快速超过,目前保险中介也成为消费者选购保险的首选渠道。

相同的变化在台湾、日本、香港都发生,而在中国大陆,这股旋风正在刮起!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开始向中介机构迁移,先知先觉的客户开始主动寻找周围的保险买手寻求保险解决方案!保险中介的发展可以倒逼保险公司改善定价,更加利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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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保险中介”买保险的好处

那么,选择保险买手,也就是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人员购买保险,到底有哪些好处呢?归纳为三点,第一,可以货比三家,选到最合适的产品。第二,可以组合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做到利益最大化。第三,可以得到更专业的服务,一样价钱,多份服务。


第一,保险买手为您货比三家

自从2013年保监会放开普通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以来,保险市场上的优秀产品层出不穷,在保险责任类似的前提下,不同公司的价格已经千差万别,仅从预定利率2.5%的产品和预定利率3.5%的产品来看,价格就差异25-40%。50万保额终身重疾险为例,20年交下来,高预定利率产品可为您节约十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可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保险买手就能为客户提供多个方案供选择,客户最有可能选到最合适的产品。


第二,保险买手帮您做到组合利益最大化

不同的食物所提供的营养是不一样的,均衡组合才能满足身体的需求。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也一样,各有特色,如能组合起来,一样价格,可以享受多重增值服务,何乐而不为?


第三,保险买手给您更专业的服务

就职于保险中介机构的私人保险买手,因为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投核保规则、理赔流程、增值服务,更能以大局观、中立观来配置产品。保险中介机构还可平行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运营效率!这样机构的保险顾问,有更多机会成为行业最专业的人。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就好像住在自己的山头里,只了解自己公司的产品,而中介机构的保险买手就像站在最高峰,可以遍览风云!


找中介机构的保险买手买保险的理由还有很多很多,而且这是一个趋势,一个在国外已经被验证,在国内正在被验证的趋势。千说万说,最核心的还是因为保险买手最大限度保证和放大了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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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选择中介公司

选中介的好处:
1、中介公司不隶属某家保险公司,所以能客观上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量身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2、中介公司的产品丰富,能够多家公司的产品组合成一套,在性价比,和保障方面对客户最适合的产品。

3、中介能公平公正的为客户和保险公司架一条渠道,让客户真正货比三家。

4、中介公司的维权优势,理赔时服务及时也透明能站在客户角度为其争取利益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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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买保险有优势吗?

●中介购险:一种新型便捷的购险方式

据了解,保险中介机构在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尽管普遍存在资本金少、实力不强的不足,但与其他销售渠道相比,保险中介有着可为市民量身订做不同保险公司产品组合的独特优势;对市民而言,是一种新型便捷的购险方式。
在传统的保险购买模式下,市民购买一份保险,首先需要花时间比较多家公司的产品,常常会被繁杂的保险条款和诸多的理赔限制弄得不知所措。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市民很难作出最佳选择。保险中介则能提供专业咨询和分析服务,成为消费者选择合适保险商品的参谋和助手。

打比喻说,市民在中介购买保险如同在苏宁、国美购电器,不但选择品种多,而且由于保险中介机构法源上是代表客户利益的,他们有义务和职责为客户争取应当的权益,并凭借独立法人机构的身份督促保险公司改善服务效能。

中介机构更能从中立的角度,按市民的不同需求,为市民度身订做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组合,设计和规划出最合适的保险方案,提供一站式的套餐服务。这些都是保险中介的优势所在。


●可量身订制综合保险方案

通过保险中介公司购买保险,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大多保险公司来说,目前产险产品和寿险产品是分开销售的,且只能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但保险代理公司就可以突破这个界限,把不同保险公司的不同产品打包,为投保人量身订制综合的保险方案。

与保险公司传统的营销方式相比,中介模式如同保险产品的超市,可以为消费者介绍、分析各家保险产品优劣,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其量身定做一个由不同公司产品组合的最佳方案,如将A、B、C三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组合起来,达到在保费支出基本相同时,保障范围最大化。


●投保简易,代理服务贴心

投保简易,是保险中介的另一便民之处。保险中介聚合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通过产品的强强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全面完整的保险保障。因此,市民无需像以往因为投保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面对多个保险代理人而搞得头晕脑胀;相反仅仅是只需要面对一个代理人,他即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务,给出合适的保险产品组合,解决一家人的保障问题。以后无论是哪个产品调整、续保或理赔的话,都只需找到同一家保险中介或同一个人即可。

对之前曾在保险公司购买过保险产品的市民来说,到保险中介去购买新产品同样也不吃亏,反而有"着数",这是因为保险中介可以为市民提供代理服务。

举例说,如果一位市民分别购买了三家公司的防癌险、意外险和住院险,可以跟保险中介签订代理协议,在万一出现三者之一的情况下,保险中介都可以代表客户去跟保险公司谈判,利用机构身份和专业知识为客户赢得更大的利益。
同样,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因为和缺少专业知识的客户直接交涉引发纠纷,也乐于跟保险中介打交道,或者直接跟保险中介签订代理协议,委托中介为其处理承保和理赔事项。"保险中介机构充当了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润滑剂’,使得两者更和谐更彼此理解。"


●订制产品有"看头"

随着保险中介公司销售经验的提高和客户资源的丰富,它们已不满足于只是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而是立意创新、别出心裁,根据以往数据自行设计出新型产品,再向保险公司订制此类产品,然后推出市场独立销售,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而这类产品以短期意外险和健康险为主,避免与保险公司主线产品直接竞争,而是作为市场补充产品的形式出现。

打比方说,一年期的家庭健康险,可保一家三口,保额在三个人之间合理分配,保障范围基本可以涵盖意外、意外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等。这样一张保单,保额为100万的话保费则仅需1000元左右,可以说是物美价廉,非常适合普通市民家庭的保险需求。

买保险还是找中介靠谱。保险代理公司与保险公司有啥区别?代理人受雇于保险公司,为其所受雇的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而保险代理公司站在客户角度,可以横向比较各公司条款优劣,还可以根据客户情况,为其量身定做。他不偏向于任何一个产品,而是完全根据顾客需求,选择同类产品中最适合消费者的。

买菜还得去“菜市场 可挑选

1、 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可供参考与选择,车险、非车险(财险、意外险等)可以一站式购买,一次解决您所有保险需求。提高您的效力。
2、 风险可以分散投保,通过多家的产品搭配组合,也更能满足您的保险需求,保费更加优惠

3、 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相互比较,为您挑选最有利的产品建议方案,免去您一家一家比较的麻烦,快速又有效率地完成您的投保方案,给您最好的风险保障。

打官司还得找律师 专业服务

1、 服务品质高,为已成交客户提供长期服务与保险顾问咨询。使客户获得更好更合理的服务品质。

2、 服务稳定性高,代理公司重视保单的续保率,代理公司自身的经营理念是长期经营,因此客户的服务更加有保证。

3、 代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更全面、更专业,可以更多的为客户着想,就象打官司找律师事务所一样,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

买菜还得去“菜市场 可挑选

1、 理赔立场客观,可以完全站在您的立场来为您争取最佳的理赔结果,和保险公司据理力争您应有的理赔权益。

2、 理赔力度更强,透过代理公司用法人立场来为您争取理赔权益,尤其在理赔灰色地带,代理公司更可以以合作的强大立场来要求保险公司作出合理的让步与重视。

3、 理赔专业知识强,代理公司内设有理赔专业人员,可以为客户的理赔权益,争取更有利的条件,如同卖汽车的不一定会修汽车一般,卖保险的人未必就懂得理赔法律条款,但是透过代理公司的专业理赔人员必定能争取到最好的理赔权益。

 

 

保险市场中介化是国家对中国未来保险市场的改革放向,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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